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柳科規〔2023〕4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柳州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柳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4月13日
柳州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柳州市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要求,為加快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拓展引才引智渠道,深化人才交流與合作,為更大力度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產才融合、宜居宜業的自治區級人才城,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柳州市人才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是指我市企事業單位依托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創業園區等社會組織設立的引進各類人才的工作站。人才工作站采取政府引導、單位建設、人才參與、市場運作的模式進行建設運行。
第三條??“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設站申請受理、業務指導、聯絡服務、管理考核、經費撥付等相關具體工作。
第二章?工作站設立
第四條??設站條件
1.在柳州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牽頭在外地設立工作站或外地具有社會重大影響力的龍頭企業、重點企事業單位在當地設立工作站;
2.具備開展招才引智活動的固定辦公場所不少于50平方米,必備辦公設備及2名以上專兼職工作人員(含站長),具有穩定長效經費來源能夠保障工作站運行,并建立人才服務工作制度、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等;
3.共建方應就工作站的建設簽訂正式合作協議(不含框架協議、意向協議等),明確合作各方的職責權利,合作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政策要求;
4.掌握一定數量的人才智力特別是高層次人才資源和創新項目信息,具有豐富的招才引智工作經驗,能夠持續為柳州市引進各類人才;
5.具有與當地政府、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知名企業良好的溝通、協調和服務能力,具備承辦我市舉行招才引智活動的能力;
6.申請設站的高校、科研院所開設專業符合我市重點產業集群和產業鏈對人才的需求,且與我市有較強的產學研和人才引進培養合作基礎或合作意愿。
第五條??認定程序
1.凡有意設立工作站的企事業單位,符合設站條件的,向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提出設站申請。
2.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收到設站申請后,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評審(評議),必要時開展實地考察,并根據年度設站名額擇優提出初步設立工作站名單,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審定后,將建議名單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3.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同意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與設站單位簽訂《柳州市人才工作站合作協議》,并授予“柳州市人才工作站”牌匾,并向站長頒發聘書,授權開展相關業務。
4.“十四五”期間,全市將設立不超過10家工作站,原則上1個單位只設立1個工作站,人才特別集聚的可根據需要適當增設站點。
5.人才工作站原則上每年評選一次,由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牽頭啟動實施。
第六條??提交材料
1.《柳州市人才工作站設立申請表》;
2.法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固定辦公場所證明;
4.《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提供);
5.站長人選登記表;
6.招才引智成功案例(人才、項目引進、招聘活動等);
7.擬設站單位情況介紹及設站規劃(計劃)。
第三章?主要職責
第七條按照工作站職責可分高校院所類和社會組織機構類兩類。
(一)高校院所類人才工作站主要職責
1.協助開展我市發展環境、人才政策、創新創業政策、重點企業等宣講活動,支持配合我市舉辦校園專場招聘、人才交流、人才項目對接洽談、人才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人才智力招引、合作與交流活動。運用高校就業信息平臺等渠道定期發布柳州市企事業單位人才需求信息;
2.支持高校人才及團隊來柳創新創業,協助組織高校專家參與我市專家服務企業活動,促進科研項目聯合攻關及成果轉化;
3.協助建立柳籍學子庫,積極動員學生來我市參加實踐、實習、見習等活動,推薦應屆畢業生來柳留柳就業;
4.與我市企業聯合開展合作辦班、人才定向培養等工作;
5.協助申報創建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創業示范基地等人才載體;
6.做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人才交流業務。
(二)社會組織機構類人才工作站主要職責
1.政策推介。圍繞我市重大發展戰略和“5+5”產業布局,向所在地區形式多樣地宣傳我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概況、創新創業政策,以及招才引智、招院引所、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等,及時發布我市產業發展規劃、引才公告及人才技術需求目錄,并做好政策咨詢答復工作。
2.人才交流。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組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到柳參加人才項目對接洽談活動,開展項目合作或轉移轉化科研成果;組織所在國家或地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知名企業、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等到柳參觀考察,推動設立分支機構、技術轉移中心、成果轉化基地等。
3.聯絡協調。做好我市企事業到所在國家或地區開展人才項目對接洽談、“雙招雙引”、人才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的協調、聯絡、宣傳、接待等工作。為有意到柳參觀考察、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4.建立人才資源庫,統計報送人才基本狀況、高層次人才需求及專家人才創新創業需求情況。
5.做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人才交流業務。
第四章?管理考核和監督
第八條??工作站管理期為兩年,期滿符合條件的可繼續申報,期滿不再續約的,自動終止工作站資格。
第九條??每個工作站設站長1名,由設站單位擇優選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擔任,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工作人員進行工作聯絡,站長聘期與工作站管理期一致,站長及工作人員不宜頻繁變動,確需變動的及時報市科技局備案。
第十條??建立評估評價機制。由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對設站單位開展年度評估評價。
1.對高校院所類工作站開展年度評價,重點評價科研成果轉化、高層次人才項目落地、畢業生推薦及其他人才合作等情況,促進校地合作深化提升。
2.對社會組織機構類工作站開展年度評估,重點評估工作站建設及經費使用情況,人才政策宣傳、人才統計及需求信息征集,人才引進及人才項目申報、人才招引活動參與等情況。
3.工作站按照招才引智成效,分為A、B、C三個等級。A級,為在柳企業引進G類以上人才30名以上;B級,為在柳企業引進G類以上人才20人以上;C級,為在柳企業引進G類以上人才10人以上。
4.年度評估未達到C級的工作站,確定為不合格;連續兩年評估不合格的,撤銷設站資格、終止合作。不合格情形包含但不限于:評估結果與設站標準差距較大;不配合開展招引活動、需求征集;工作站有名無實,沒有配備站長、工作人員等。
撤銷的“人才工作站”經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決定后,發文公布并函告建設方,建設方不得再以“人才工作站”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五章?經費支持
第十一條??管理期內任意年度考核結果為A級的工作站,每年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建設補助資金;考核結果為B級的工作站,每年一次性給予不超過8萬元建設補助資金;考核結果為C級的工作站,每年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建設補助資金。建設補助資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后60個工作日內發放。
第十二條??建設補助資金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技術推介、項目路演、交流聯絡協調、差旅費補貼等。若涉及科技經費使用,應符合《柳州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柳科規〔2022〕6號)的規定要求。
第十三條??建設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局統籌保障,每年度在市人才集聚專項資金和部門預算中調劑解決。市科學技術局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重點對科技財政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申報單位要嚴格執行相關資金管理規定,對經費??顚S?,強化監督,提高經費使用效率。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可掃描下方二維碼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主辦單位:柳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管理運維: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桂公網安備 45020202000301號
ICP備案號:桂ICP備 06011433號
電話:0772-2827563
傳真:0772-2830586